據中國之聲《全國新聞聯播》報道,3日,《全國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規劃(2013-2020)》正式公布。《規劃》首次確定了262個資源型城市,明確了這些城市的發展方向和重點任務。
《規劃》明確了促進可持續發展的總體目標,即:到2020年,基本完成對資源枯竭型城市轉型任務,資源富集地區資源開發與經濟社會發展、生態環境保護相協調的格局基本形成,建立健全開發秩序約束、產品價格形成、資源開發補償、利益分配共享、接續替代產業扶持等有利于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。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杜鷹表示,資源型城市的發展,不僅僅是要解決資源枯竭型城市的問題,而且要促進所有資源型城市能夠實現可持續發展。解決問題需要對癥下藥。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杜鷹:《規劃》首次在全國確定了262個資源型城市,這些資源型城市又按照可持續發展的能力和資源狀況,我們把它分成四種類型,即成長型、成熟型、衰退型和再生型。 在全部262個資源型城市當中,成熟型城市占到了總數的一半以上,這些城市資源開發處于穩定階段,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較高。 杜鷹:對于成熟型城市,我們要推進它跨越式發展。核心是要拉長產業鏈條,要培育資源深加工的企業和能力。 對于資源衰退型城市而言,解決民生難題是當務之急,其中作為重點的棚戶區改造工作,預計將在2020年前全部完成。財政部預算司司長許宏才:財政部在資源枯竭城市方面增加了一些轉移支付,用于解決過去開發不科學、補償不到位等原因所形成的民生等方面的問題,中央財政將根據考核結果實行獎懲,相應增加或扣減轉移支付。
作者:劉?辰 來源:中國石油新聞中心